半年制教育實習
參加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實習課程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請先參閱)
國立屏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以下簡稱本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請臺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建立申請參加本校教育實習課程師資生之資料,以進行審核、處理及運用。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電子郵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月日、國籍)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本組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國立屏東大學。
(三)對象:參加本校半年制教育實習課程之師資生。
(四)方式:書面或電子資料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就本組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組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二)得向本組請求補充或更正,惟臺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組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本組因執行
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臺端請求為之。
五、臺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惟臺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組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辦理臺端提出之申請。
申請人已知悉上述事項,並同意本組進行上述事項之審核、處理及運用。
實習組各項業務相關下載-教育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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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實習推介資料 |
法令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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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學生 |
•推介實習作業手冊 | |||
•推介實習流程及說明 | ||||
•學生個人資料表 | ||||
•學生簡歷資料表 | ||||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查詢結果 | ||||
-請先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台,確認為合格實習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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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構同意函 | ||||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 ||||
•切結書 | ||||
•本校圖書館借書證申請表 | ||||
二、實習期間 |
實習學生 |
•學生宣導事項 | ||
•到職報告表 | ||||
•實習計畫書 | ||||
•教學演示觀摩評量表(供參考) | ||||
•進修研習卡(供參考) | ||||
•教學日誌(供參考) | ||||
•請假申請單(供參考) | ||||
•實習學生於教育機構課後活動申請表暨切結書(供參考) •實習學生於教育機構課後活動時間表(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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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指導教師 |
•巡迴輔導情形一覽表 | |||
•公差通知單 | ||||
•出差旅費報告表 | ||||
•訪視紀錄表 | ||||
•與實習學生互動紀錄表(供參考) | ||||
•分組座談會紀錄表 | ||||
實習輔導機構/
實習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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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指導教師/輔導教師手冊 | |||
•輔導教師名冊 | ||||
•輔導紀錄表 | ||||
三、實習完畢繳交資料 |
實習學生 |
•到職報告表、實習計畫書、實習心得(日誌)、教學演示教案、光碟、研習卡(相關表格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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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導教師指定相關作業 | ||||
•實習學生對教育實習機構滿意度調查表 | ||||
實習指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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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迴輔導情形一覽表 | ||||
實習輔導機構/ 實習輔導教師 |
•實習成績評量表(半年制) | |||
•輔導紀錄表 | ||||
•教育實習機構對實習學生滿意度調查表 | ||||
四、中止/暫緩/更換 |
實習前 | •暫緩教育實習流程表 | ||
•暫緩教育實習申請表 | ||||
•暫緩教育實習機構同意函 | ||||
•暫緩教育實習退費申請表 | ||||
實習期間 | •中止教育實習流程表 | |||
•中止教育實習申請表 | ||||
•中止教育實習機構同意函 | ||||
•中止教育實習退費申請表 | ||||
•更換實習機構流程表 | ||||
•更換實習機構同意函 | ||||
五、證明書表格 |
•補發(更名)實習學生證 | |||
•補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
•更名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 ||||
•實習成績申請表 | ||||
六、任教年資抵免教育實習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