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張教師證書
本申請方式適用「首張」教師證書。
欲申請加註專長及另一類科教師證書者,請於領取首張教師證書後,再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時程依中心通知及公告為主※
申請資格 | 【新制】先考試後實習 |
【舊制】先實習後考試 |
申請時間 |
於實習期間依公告時間提出申請 113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者申請日期: 113/10/28-113/12/23止 |
約每年7月-8月辦理收件 113年申請日期: 113/07/09-113/08/09止 |
申請流程 |
教師資格考通過 |
教育實習完成 |
取證時間 |
第1學期完成實習者:約04/30前取證 第2學期完成實習者:約10/31前取證 |
通過考試者:約10/31前取證 未通過:資料將註銷,待通過後再另送件 |
申請方式 |
請先詳閱注意事項,以免造成退件情形 一、填寫線上申請表單(無需印出) 二、郵寄或親繳下列紙本資料(A4尺寸) |
請先詳閱注意事項,以免造成退件情形 一、填寫線上申請表單(無需印出) 二、郵寄或親繳下列紙本資料(A4尺寸) |
紙本資料 |
1. 教師證書申請書 - 按實習類科下載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WORD PDF 2. 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教育實習證明書影本 ※教育實習證明書無須準備,實習完後由師培中心補件。 4.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5.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影本 6. 效期內護照影本,或含英文姓名之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英文姓名需和申請書相同) 7. 下載列印回郵信封封面 填妥並貼上51元郵資 ※不需附上信封※ 8. 其他個人特殊文件 (按教師證書申請書上6.之說明) 9.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
1. 教師證書申請書 - 按考試類科下載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WORD PDF 2. 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需具實習起迄日內容之舊制版本) ※若以教學演示抵實習者,須另提供演示及格證明 4. 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正反面影本 5. 效期內護照影本,或含英文姓名之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英文姓名需和申請書相同) 6. 下載列印回郵信封封面 填妥並貼上51元郵資 ※不需附上信封※
7. 其他個人特殊文件 (按教師證書申請書上6.之說明) 8. 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
注意事項 |
※請務必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一、文件影本皆請寫上「與正本相符」並「親簽名」。 二、所有證明書、資格考、實習類科的師資類科皆須一致。 三、教師證書申請書勾選格式已預設,請勿調動。 四、若以畢業證書影本代替護照影本者,共需準備兩張畢業證書影本。 (第1張用以證明學歷;第2張用以佐證英文名拼音) 五、回郵列印封面即可,不須準備「信封」 七、若護照過期,亦無英文名拼音畢業證書,請重新申辦護照或返回母校申請英文版畢業證書,不可以其他文件替代。 ※請確實依所屬申請資格準備相對應文件,並務必於期限內繳交,若有缺漏件致無法申辦,由申請人自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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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 Email:koala0105@mail.nptu.edu.tw 電話:(08)766-3800 分機:2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