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程實地學習申請表(108年度後已無實地學習)
國立屏東大學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實地學習﹞申請流程
一、 | 教育學程生必須先提出申請,經由本中心教育學程組認可通過後,始能進行實地學習。 |
二、 | 如需本中心發文至實地學習單位者,本表請於實地學習開始日前二週提出申請,實地學習期程、時間、時段請務必確實填寫清楚。 |
三、 | 修習各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期間,須至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進行見習、試教、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並經學校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 |
四、 | 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實地學習規定時數如下: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72小時 | |
幼兒園師資類科:54小時 |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幼兒園教育階段:54小時 |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教育階:72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