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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次專長

次專長加註 培育學系
/開課單位
適用師資類科
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文化發展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
雙語教學次專長 師資培育中心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次專長

幼兒教育學系

幼兒園師資類科

特教輔助科技次專長

特殊教育學系

限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身心障礙組—國民小學階段之師資生適用

※108 學年度(含)以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且已具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身心障礙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申請辦理加註需求次專長課程得不受與所修習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重疊 2 學分之原則限制。
特教學科次專長

教育學系

師資培育中心

限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之師資生適用

※適用對象為 108 學年度後取得特殊教育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資格之師資生,107 學年度前者因課程架構不同,故不得辦理

 

※本校加註各領域次專長之課程內容、教師證書申請須知及方式請參閱以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