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註次專長
次專長加註 | 培育學系 /開課單位 |
適用師資類科 |
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 文化發展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 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 |
雙語教學次專長 | 師資培育中心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
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次專長 |
幼兒教育學系 |
幼兒園師資類科 |
特教輔助科技次專長 |
特殊教育學系 |
限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身心障礙組—國民小學階段之師資生適用 ※108 學年度(含)以前取得師資生資格,且已具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身心障礙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申請辦理加註需求次專長課程得不受與所修習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重疊 2 學分之原則限制。 |
特教學科次專長 |
教育學系 師資培育中心 |
限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之師資生適用 ※適用對象為 108 學年度後取得特殊教育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資格之師資生,107 學年度前者因課程架構不同,故不得辦理 |
※本校加註各領域次專長之課程內容、教師證書申請須知及方式請參閱以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