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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准報名資訊

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 校內資格申請流程圖(點此開啟圖檔)

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 校內資格申請:


113年度考試申請(截止日將另行公告)

暫准報名之定義 學生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當下因尚未具備學士學位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碩士生修畢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畢業應修畢學分(不包含論文學分)之證明,經由就讀之師資培育大學造具名冊,納入暫准報名名冊,准予學生先行參加考試,嗣後再依該生學業修習狀況(本考試放榜前10日),予以確認學生是否具備暫准報名資格。
對象 即將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6月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欲暫准報考113年度教師資格考試之大學部或碩、博士師資生。
申請
身分別
大學部 碩/博士班
申請
時間

約每年2~3月份,依公告辦理

申請資格自我檢核

大學部自我檢核:(符合其中一項)
當學期
預計修畢「報考師資類科課程」且「應屆畢業」

碩博士班自我檢核:(符合其中一項)
1.當學期
預計「報考師資類科課程」「研究所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
2.當學期
預計修畢「報考師資類科課程」且可於放榜前10日取得學位證書

暫准報名

X 已畢業而未實習
→處理方式:依未實習舊制生返校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後,自行報考(須為97學年度以後取得師資生資格者)

X 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但因其他因素不能於考試放榜前10日畢業者
→處理方式:於預計畢業當年度才能報考

X 碩班修業中,但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且具大學學歷
→處理方式:自行報考
申請
方式

填寫「線上表單」
填寫截止日:113年3月18日

(繳件截止日:113年3月18日)
1.填寫「線上表單」

2.下載並列印申請暨檢核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大學畢業證書影本」送交師培中心實輔組考試承辦人※申請成績單請選取含括當學期修課中資料

辦理
流程

考生申請校內暫准報名資格

自行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未自行報考者無法應試


放榜前10日符合取得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
「畢業證書(大學部)」

師培大學向考試承辦
單位補件報考資料
 
※暫准考生毋須自行補件

 

詳細繳交時程說明

考生向師培中心申請校內暫准報名資格

(檢核表不送系所審查)

自行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未自行報考者無法應試


學期成績評定後,師培中心將暫准資格申請表送所屬學系認定是否通過畢業應修學分

放榜前10日符合取得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修畢研究所畢業應修學分」之資格

師培大學向考試承辦
單位補件報考資料
 
※暫准考生毋須自行補件

詳細繳交時程說明

常見
問題

暫准報名資格身分:
係指考試報名期間尚在修習師資職前教育,暫無法上傳報名所需完整證明文件(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者。
若報考文件已齊全,即可自行報考,不需申請暫准報名。
※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具大學學歷之碩班生,已可自行報考,不屬於暫准報名,將不再檢視研究所畢業學分修課狀況。

同時修習多師資類科者:
僅能選定其中一類科報考(=欲申請實習類科=首張教師證書師資類科)。

放榜十日前資格之完成:
大學部:

需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
請特別注意本校各式畢業門檻如期通過!!
碩/博士班:

至少需完成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研究所學分是否修畢將由所屬系所認定。

以上未能如期取得者,自始無報名資格,考試無效。

申請校內暫准報名資格後因其他規畫今年暫不考試:
只要不自行正式報名教師資格考即可,不需特別向本中心取消,不會影響。

重要提醒:
報送校內暫准報名資格後,考生仍須依當年度考試簡章自行至考試網站線上報名、繳費,師培大學不會代為報名。

暫准報名相關規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7條
2.教育部108年4月2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44513號函

3.教育部108年4月12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3947號函

4.
教育部109年4月22日臺教師(二)字第10980055182號函

承辦人

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分機:22201/Email:koala0105@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