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准報名資訊
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 校內資格申請流程圖(點此開啟圖檔)
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 校內資格申請:
113年度考試申請(截止日將另行公告)
暫准報名之定義 | 學生於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當下,因尚未具備學士學位證書、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碩士生修畢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畢業應修畢學分(不包含論文學分)之證明,經由就讀之師資培育大學造具名冊,納入暫准報名名冊,准予學生先行參加考試,嗣後再依該生學業修習狀況(本考試放榜前10日),予以確認學生是否具備暫准報名資格。 | |
對象 | 即將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113年6月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欲暫准報考113年度教師資格考試之大學部或碩、博士師資生。 | |
申請 身分別 |
大學部 | 碩/博士班 |
申請 時間 |
約每年2~3月份,依公告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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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自我檢核 |
大學部自我檢核:(符合其中一項) |
碩博士班自我檢核:(符合其中一項) |
不屬暫准報名 |
X 已畢業而未實習 X 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但因其他因素不能於考試放榜前10日畢業者 |
X 碩班修業中,但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且具大學學歷 →處理方式:自行報考 |
申請 方式 |
填寫「線上表單」 |
(繳件截止日:113年3月18日) 2.下載並列印「申請暨檢核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及「大學畢業證書影本」送交師培中心實輔組考試承辦人※申請成績單請選取含括當學期修課中資料 |
辦理 流程 |
考生申請校內暫准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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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向師培中心申請校內暫准報名資格 (檢核表不送系所審查) |
常見 問題 |
暫准報名資格身分: 同時修習多師資類科者: 放榜十日前資格之完成: 申請校內暫准報名資格後因其他規畫今年暫不考試: 重要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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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准報名相關規定 |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7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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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分機:22201/Email:koala0105@mail.np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