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習】【暫緩實習】115學年第一學期實習學生申請暫緩實習說明
115學年第一學期教育實習生,如需辦理暫緩教育實習步驟與說明如下
115學年第一學期申請參加教育實習學生,如需辦理暫緩實習,請填寫暫緩實習資料,於期限內繳交至師培中心申請。
注意:申請時間將影響退費金額如欲全額退費,請務必於時間內申請,逾期不候,退費標準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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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 |
繳費後 入校實習前 |
學期開始後 未逾實習期間1/3 |
逾實習期間 1/3未逾2/3 |
逾實習期間2/3 |
| 辦理日期 |
8月1日前 |
8月1日至 9月30日 |
10月1日至 11月30日 |
12月1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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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金額 |
全退(5,520元) |
退2/3(3,680元) |
退1/3(1,840元) |
不退費 |
【繳交資料及期限】
1. 暫緩教育實習 申請書 (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繳件)
2. 暫緩教育實習 退費申請表 (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繳件)
3. 暫緩教育實習 實習機構同意書 (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繳件)
*4.如實習輔導費繳費方式為:使用"本校多元繳費系統者",需自行登入多元繳費系統自行列印退費申請單。多元繳費系統登入網址:https://payment.nptu.edu.tw/home/identity
【注意事項】
- 「暫緩實習之申請書」及「暫緩實習之退費申請表」內需校內單位核章處,由師培中心統一送交各單位,同學不用自己跑流程。
- 「暫緩實習之實習機構同意書」請務必加蓋關防!
- 考量教師資格考試預計於115年7月29日放榜,如全額退費申請僅收件至8月1日,部分學生可能難於期限內完成「暫緩教育實習實習機構同意書」核章作業,故如因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而須辦理暫緩實習,相關文件繳交期限得延後至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繳至師培中心。凡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全部資料繳交者,仍得以全額退費方式辦理;如逾115年8月7日尚未完成繳件,則無法辦理全額退費。
- 僅暫緩實習原因為「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才可以延後至115年8月7日(星期五)前繳交相關資料至師培中心,如非未通過考試以外之原因須辦理暫緩實習,仍須於8月1日前完成辦理,才會全額退費,否則將會依比例退費。
- 任一資料超過上述規定期限繳交者,即無法辦理全額退費。
如有疑問請詢問
師培中心 林小姐
電話:08-7663800 #22202
E-mail:kukuma@mail.npt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