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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部分條文115.07.21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21日臺教師(二)字第1152601697A號令修正發布「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

全文、修正總說明及其他事項說明業以行政院公報公告,得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

該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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