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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註各領域專長及次專長教師證書

▓ 得至本校申請加註之適用對象

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1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30169006 號函同意核定之國立屏東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 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實施要點,得至本校申請加註專長的適用對象為:

(一) 修習本校教育學程之師資生。

(二) 他校修習教育學程之本校畢業學生。

(三) 國民小學合格教師申請辦理加註各領域專長教師資格者,其原就讀之師資培育大學原畢業大學未有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之規劃。

(四) 國民小學合格教師於本校完整修畢經教育部核定辦理之在職進修加註專長學分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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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一年2梯次)

  • 約每年 4月及10月 辦理收件(相關時程依中心通知及公告為主),逾時歉難受理。
  • 112學年度上學期申請期程:10/2起至10/27止 
  • 證書審查流程嚴謹,非隨到隨審隨辦,自送件至核發約需3個月以上時間,爰請及早準備,恕不接受急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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