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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科-114年4月梯次線上填寫申請表單

請須取得本校對應師資類科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方可提出申請。

請務必完整填寫以下表單提交,並將所有必要紙本文件於公告期限內親交或寄達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及輔導組  收


請填寫民國年三碼,如:111
英文字母請大寫


單名中間無需空白,如:高分

1.英文姓名:姓、名第一個字母大寫,其餘小寫,姓與名空格即可,不需逗點,如:林美麗,填作Lin Mei-Li。

2.拼音文字請填寫與護照相同,若無護照,填寫與最高學歷證書相同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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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年共7碼,如:08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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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相關資訊聯繫用,請填寫常用信箱,申請期間請留意是否有通知信件






填報"其他"國家者,請於備註欄註明國別






請填完整字號,如:中檢字第10800001號
請填七碼,如:1080601

請參照欲申請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學分表」欄位上方完整填寫,如:108年8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81234567號函

※以欲申請之另一類科學分證明書記載為主,除抵免以外課程 (抵免課程修習期間不計入),

最早修習至最後修習課程時間,如:最早修習課程為106學年度第1學期;最後修習課程為108學年度第2學期,即填寫「1060901~1080630」

※上學期之起始日為0901;期末為0131 ;下學期之起始日為0201;期末為0630

學年度之下學期,與對應之民國年有所不同,填報時請多加留意!例如110學年度下學期,為「1110201~1110630」

1.請填寫欲申請師資類科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證書字號, 如:(109)屏大師培證字實小畢第XXXX號

2.若為107年6月前畢業學生,僅有學分證明書,未領取修畢證明書者,請填「無」。

本1吋照片檔用作教師證書照片檔,請使用解析度足夠之正式大頭照電子檔,勿翻拍、勿掃描,勿提供生活照,應為正式電子檔案(檔案大小上限為1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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