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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 (師資培育學系)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受理申請中!!

師培學系(教育、幼教、特教)大學部預計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
教育系日碩、幼教系
碩班(109學年以後入學)、特教系日碩(經由系所甄選)師資生,
本學期預計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請於規定時間內完成「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含修習科目及學分表)預審申請

 

申請方式:
校務行政系統線上填報申請
列印學分表+簽名確認,

送至本中心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辦理。

※線上填報申請步驟請參考下方附件「2線上申請操作方式(介面).pdf」

 

申請期限:

線上填報及列印-115.2.23(星期一)10:00起~115.3.13(星期五)12:00前
學分表紙本繳交-
115.2.23(星期一)10:00起~115.3.13(星期五)17:00前親繳或委託他人代繳

※若屬港澳生或僑生,除學分表外,須另繳交「居留證」影本

 

注意:

※如學分表上須呈現本學期(114-2)的課程(含學年度、學期及學分),請待本學期選課結束後,再行確認輸出簽名後送中心

(備註:學分表114-2成績欄空白是正常的,期末我們會幫你補上成績!請先直接交過來!)

※請不要等到期末成績出來才詢問及送件,會來不及!!

※預計參加115年教師資格考試且具暫准自行報名者,務必提出申請,以免因漏未申請影響報考資格權益

※本申請方式僅限師培學系師資生,教育學程生不適用;另有修習教育學程者,請依照教育學程組公告辦理

※如有修習次專長者,請於校務系統上一併選擇次專長課程。
--次專長項目包含幼兒園特教次專長、特教國小領域教學專長、特教輔助科技次專長、雙語教學次專長--

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教次專長:於110學年度以後取得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小領域教學專長:於108學年度以後取得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輔助科技次專長:於109學年度以後取得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身心障礙類組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雙語教學次專長:於110學年度以後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請見附件資料。
學分表上僅保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1,刪除不必要科目(如:非師資培育課程
已用作自由選修、停休或不及格科目),以免證書內容錯誤。

*1:師資職前教育培育課程:請依系上核發之課程手冊內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為主,如有跨系所或跨單位修習之相同名稱教育課程,須留意該課程是否為師資職前培育課程,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詢系所或本中心,以免誤植導致證書開立有誤,影響後續考試資格。

*2:如師培課程有抵免或採認等,請繳交核定後之抵免申請表原始成績單(格式詳見附件),以確認抵免學分屬師培學分,並於未來申請首張教師證書時,如有需要得提供教師證書核發小組檢核。

若有疑義請聯繫:(08)766-3800 ext.22201/koala0105@mail.nptu.edu.tw

 

附件說明

1.師培學系修畢證明申請規定請同學務必先詳閱相關規定後,再進行申請。

2線上申請操作方式(介面).pdf:此為學分申請之操作介面,請參考。

附件1:辦理抵免學分申請書範本.pdf如有學分抵免的同學,於本次送審"修習科目及學分表"時,請併同繳交當初申請學分抵免之同意書。

附件2:原始成績單範本.pdf:如有學分抵免的同學,於本次送審"修習科目及學分表"時,請併同繳交當初抵免成績單。

附件3修習科目及學分表範本.pdf此為製作完成之"修習科目及學分表"樣張,供同學參考。請詳細檢視無誤後,於下方簽名欄位簽名後,送交師培中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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