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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專技教師任教科目及甄審資格調整,鼓勵有意願回歸教職之師資生校友參考

一、依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前開相關法規已於114年11月修正發布(請至本部主管法規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擴大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範圍至自然、科技等STEM領域,貴校師資生如有意願回歸教職,且為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6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工作經驗認定請參閱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得依各高級中等學校甄選公告參與專業及技術教師甄選。

三、另提供專業及技術教師申請懶人包、QA問答及本部於10月份調查有意願聘任專技教師之學校清冊等相關資料如附件供參。

轉知畢業後未選擇擔任教職且於業界任職之師資生校友,鼓勵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回歸教職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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