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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113-2學期(114年3月)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已可領取

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之師資生)

113-2學期修畢師職前教育課程者,
114年3-4月所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即日起已可領取。

領取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領取請依下述攜帶查核文件:

身分別

領證所需查核之文件

大學部已畢業

畢業證書正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

碩士班未畢業

(如未修畢碩士應修學分者,不得領取)

大學學位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碩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碩士班已畢業

碩士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碩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 委託他人代領:被委託人須攜帶其個人證件(如身分證或健保卡)及委託書(如附件),並備齊上述各身分別領證時所需查核之文件。
  • 碩士班提供之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正本為本中心留存,驗畢後不發還。
  • 實習期間返校時亦可提前至講座會場領取

承辦人: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
聯絡電話:(08)7663800
#22201
Email:koala0105@mail.nptu.edu.tw

如需通訊領取者,請寄送貼妥51元郵資之回郵信封(可裝入A4大小文件),信封註明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準備以下資料寄至師資培育中心「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

1.大學部:大學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2.碩班未畢業: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3.碩班已畢業:碩班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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