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113-2學期(114年3月)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已可領取
師資培育學系師資生(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之師資生)
113-2學期修畢師職前教育課程者,
114年3-4月所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即日起已可領取。
領取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領取請依下述攜帶查核文件:
身分別 |
領證所需查核之文件 |
大學部已畢業 |
畢業證書正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 |
碩士班未畢業 (如未修畢碩士應修學分者,不得領取) |
大學學位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碩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
碩士班已畢業 |
碩士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碩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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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 |
※如需通訊領取者,請寄送貼妥51元郵資之回郵信封(可裝入A4大小文件),信封註明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準備以下資料寄至師資培育中心「實習及輔導組 劉先生」
1.大學部:大學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2.碩班未畢業: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3.碩班已畢業:碩班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