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教程生(非師培學系師資生)113-1學期(113年11月)申請學分證明書及修畢證明書已可領取
教程生(非師培學系師資生)
113-1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113年11月所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即日起已可領取。
~可領取同學名單請參閱附件名單~
領取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領取請依下述攜帶查核文件:
身分別 |
領證所需查核之文件 |
大學部已畢業 |
畢業證書正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 |
碩士班未畢業 |
大學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碩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
碩士班已畢業 |
碩士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碩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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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教育學程組 蔡先生 |
※如需通訊領取者,請先行通知寄送貼妥51元郵資之回郵信封(可裝入A4大小文件),信封註明領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寄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組 蔡先生」。
※碩士班同學如申請通訊領取者,除前述回郵信封外,並請準備以下資料(至少須包含大學或碩班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正本)寄至師資培育中心,待收到資料後始可寄出證明書,請特別留意。
1.大學部:大學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2.碩班未畢業:大學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3.碩班已畢業:碩班畢業證書影本+歷年成績單+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
◎注意事項(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事宜):
1.請務必完成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課程修讀及採認,始得核發修畢證明書;如已完成修讀但未辦理採認者,請於領取證明書當日至本中心完成採認作業(目前尚未完成採認者:CEL109039 石○安、BCH110006 吳○欣、NCG108014 林○祥)。
2.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課程採認表單請至本中心網站→表單下載→教育學程組→教育學程選修課相關表單→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課程採認申請表(請點左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