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件公吿】申請114年8月份半年制教育實習者必看!
請欲申請114年8月份教育實習之師資生注意!
(※如需索取推介手冊請於114/2/24後再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索取,感謝您的配合)
114年8月份教育實習,實習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
【收件日期】114年2月17日(一)至114年3月31日(一)止。
【申請步驟】
- 詳閱附件「114-8申請收件說明(務必詳閱)」
- 先繳納教育實習學分費(5,520元)保留收據。
- 再填寫線上表單「實習學生檔案」:【點我前往填寫】,務必審慎填寫正確。
- 最後完成上述步驟後再繳交紙本資料至師培中心。
※請按照上述順序一步一步完成,最後再繳交紙本資料。
【繳費方式】
- 本校出納組臨櫃繳費
- 臺灣銀行臨櫃匯款(勿使用ATM)請於匯款單備註欄上註明「114-8月教育實習學分費+實習生本人之姓名+學號」。
【紙本資料繳交方式】
- 所有申請教育實習所需資料請備齊後繳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及輔導組,林小姐。
- 各身分別繳交方式:
- 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大學部』:以班級為單位,每班推選一位代表收齊,依照學號順序繳交,並於114年3月31日(一)前交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 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以班級為單位,每班推選一位代表收齊,依照學號順序繳交,並於114年3月31日(一)前交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 教育學程生:自行個別繳交,於114年3月31日(一)前交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 已畢業校友:自行個別繳交,於114年3月31日(一)前交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Google線上表單填寫注意事項】
一、一定要先繳費,再填寫線上表單。
二、下方匯款資料用於後續相關相關津貼匯款(如實習獎助金)。
三、資料如填寫有誤將導致個人權益受損,且衍伸之後果需自負,故務必確實填寫。
【其他注意事項】
- 跨區申請表請於114年3月6日前先自行個別繳交至本中心,切記逾時不收,結果將於截止日一周後公告於師培中心網站。
- 跨區申請表收件相關注意事項請自行詳閱師培中心公告。
- 研究所學生請務必繳交「國立屏東大學研究所在校師資生參加教育實習申請表」(本表須先完成系所之核章)。
- 研究所學生之「國立屏東大學研究所在校師資生參加教育實習申請表」可於期末取得本學期成績後繳交。
- 回郵信封郵票黏貼方式:勿重疊,避免郵寄時無法辨識郵資。
- 如114年8月1日開始實習時,尚有任何一項資料缺件者,即無法前往實習。
如有疑問歡迎詢問
師培中心實輔組 林小姐
電話:08-766 3800 分機22202
E-mail:kukuma@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