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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教育部令: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並修正名稱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主旨: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2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037680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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