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初審結果】113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筆試名單』公告

※113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初審合格名單及注意事項(重要請務必詳閱)
 
 
1.當日考試,應考人請攜帶學生證應考,無學生證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應考。
2.筆試日期:113年5月3日(星期五)
3.考試鐘響20分鐘後禁止進入試場,未入場者視為缺考;考試鐘響40分鐘後才可交卷,詳細注意事項請見附件。
4.考生所繳之報名費,除未完成報名程序(全額退費)、資格不符、逾期報名、逾期繳費及因防疫因素外,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所繳報名費扣除100元(行政業務費),餘數無息退還。
*符合退費條件者,請於113年5月2日(星期四)前填妥「退費申請表」並檢附收據存根聯(防疫因素者外),向師培中心提出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5.請務必隨時留意師資培育中心公告,有任何問題請撥打08-7663800#22103(李先生)。
6.初審結果及其餘事項請詳閱附件內容
 

本中心有因應最新防疫政策,調整及異動考試等相關規定及措施之權利。
依本校教育學程甄選要點規定,應屆畢業生已修滿主修系所畢業學分,但未通過教育學程甄選者,不得以等待參加甄選為由申請延緩畢業。
依本次甄選簡章規定,教育學程修業期程至少兩年(即四個學期,應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事實且不含寒、暑修),請考生務請格外注意自身修業年限後再行修讀。
甄選通過者,應於113學年度仍具備在校資格,否則視為放棄修讀教育學程之資格。
 
時間 師資類科 考科 地點
8:50 考試預備鈴

請見准考證編號

及試場分配表

9:00~10:00 國民小學 國語文
幼兒園
特殊教育
10:30 考試預備鈴
10:40~12:00 國民小學 數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