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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說 明:   
  一、 依據駐胡志明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103年3月18日胡志(103)字第10300005980號函辦理。
  二、 該校本次甄聘中學數學、英文、理化代理教師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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