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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3年8月份教育實習申請跨區,於3月5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中心審核

對    象:參加103年8月份教育實習且欲申請跨區之師培生

 

跨區實習:除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

高雄市及屏東縣等縣市外之教育實習機構外,其餘縣市之實習

機構需事先提出「跨區實習申請表」

 

收件截止日期:103年3月5日(星期三)

 

繳件資料:跨區實習申請表及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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