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來函】通過102年教師檢定考試,擬參加教師甄試一案
主 旨:有關通過10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檢定考試)應考人擬參加教師甄試一案
,說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檢定考試業於本(102)年4月11日放榜,榜單公告於本檢定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tqa.ntue.edu.tw),教師證書由
本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刻正辦理核發作業。
二、為兼顧應考人於教師證書核發期間參加教師甄師之需求,建請 貴署(府、局)及所屬學校辦理教師甄試得以本檢定考
試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切結報名。
三、另為避免影響以切結方式甄試錄取人員於學年度開始獲聘之權益,案內切結期間以本年7月31日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