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來函】-有關通過10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圍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本檢定考試)應考人擬參加教師甄試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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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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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檢定考試業於本(101)年4月12日放榜,榜單公告於本檢定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tqa.ntue.edu.tw),教師證書刻正由本部中部辦公室辦理核發作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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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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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兼顧應考人於教師證書核發期間參加教師甄試之需求,建請 貴府(局)及所屬學校辦理教師甄試得以本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切結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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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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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避免影響以切結方式甄試錄取人員於學年開始獲聘之權益,案內切結期間以本(101)年7月31日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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