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114年8月份半年制教育實習機構補助費用核銷事宜,已於114年10月28日發文至各實習機構(文號:屏大師培字第1144100447號,如附件)。
二、本校為配合教育部落實教育實習輔導計畫,建立輔導機制與制度基礎,特提撥每位實習學生實習輔導費用新臺幣14,000元
每位實習學生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2,000元。(教學、級務、行政輔導老師各4,000元,總計12,000元)
教學演示第三方教師審查委員出席費為新臺幣2,000元。
合計每位實習學生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4,000元
三、經費採「核銷後撥款」方式,本校不預先撥款,請於 115年1月15日前將核銷所需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及輔導組。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核銷。
四、可支用項目:
五、請檢附以下資料辦理核銷:
六、相關核銷資料與填寫說明,請詳見附件一。
※提醒:
有關學生教學演示當天,因第三方教師無教育實習平臺帳號,故無法於學生演示後線上填寫評量表,因此第三方教師之教學演示評量表須由實習學生以紙本方式提供,並於評量完畢後協助掃描上傳至實習平臺。(可直接點擊下方超連結,自行列印使用)
如有疑問歡迎詢問
師培中心實輔組 林小姐
電話:08-7663800 分機22202
E-mail:kukuma@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