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5-1教程生(非師培學系師資生)之各類科學分證明書&修畢教育證明書申請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

修習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學分之【教程生

本學期末即可修畢者或是早已修畢尚未申請者

請於115.10.12()早上9點起~115.11.6()下午5點前

備齊申請表學分表+工本費繳費證明送至本中心教育學程組辦理本學期末修畢者申請時所須的歷年成績單先不需要繳交(因本學期所修習的科目成績尚未有資料),待領取證書時再補歷年成績單即可

注意:

※修畢證明書非隨到隨審隨辦理,自送件至核發約需3個月以上時間(至少須等待本學期成績全部登錄系統並確認不再修正後始得製作),爰請及早準備,恕不接受急件申請。請勿等到期末成績及格才送申請。

※請不要等到期末成績出來才詢問及送件,會來不及!!

※預計參加116年教師資格考試者,務必提出申請,以免因漏未申請影響報考資格權益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特殊教育學程國小階段之同學,如欲申請者請務必於本學期前完成「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課程/工作坊修習及採認;否則依教育部規定將無法核發證明書,教師資格考也須重新報考,此點請特別留意。

已修習課程/工作坊者,請記得完成採認申請,申請方式為檢送紙本申請表及工作坊證書影本(課程成績單)予師培中心教育學程組李先生;申請表連結:https://cte.nptu.edu.tw/p/405-1023-127714,c6199.php?Lang=zh-tw

※大學部同學如非延畢生已修完教育學程課程者,請於畢業當學期再行申請。

欲同時申請加註次專長(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除外)者,請一併填寫次專長學分認定表

次專長學分認定表連結https://cte.nptu.edu.tw/p/412-1023-13996.php?Lang=zh-tw

--次專長項目包含幼兒園特教次專長、特教國小領域教學專長、特教輔助科技次專長、雙語教學次專長--

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教次專長:於110學年度以後取得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小領域教學專長:於108學年度以後取得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輔助科技次專長:於109學年度以後取得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國民小學階段身心障礙類組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雙語教學次專長:於110學年度以後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並已申請修習該項目次專長者。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申請說明流程及表單下載連結如下(要申請修畢證明書的同學,請點選以下連結並下載申請表):

                              ↓↓↓↓申請修畢證明書的連結↓↓↓↓

https://cte.nptu.edu.tw/p/412-1023-6201.php?Lang=zh-tw

專長/次專長學分證明作業流程請參考:

https://cte.nptu.edu.tw/p/412-1023-13995.php?Lang=zh-tw

本申請僅供經本中心教育學程甄選教程生適用,師培學系師資生不適用;師培學系師資生請依照實習及輔導組公告辦理。

若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內來信或來電承辦人詢問。

Emailz29466509@mail.nptu.edu.tw

電話:(08)7663800 分機:2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