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甄選口試】更新電子裝置、隨身物品規範。115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口試資訊公告(含場次、時間、地點等)

更新電子裝置、隨身物品規範。(如公告本文第7點及附件3_115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口試-參與口試注意事項第8點)

1.教育學程口試日期為115年5月16日(星期六),地點為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考生試場分配及口試時間請參閱【附件1:口試時間表】

2.第一場口試時間皆為上午9:30開始,考生請依口試時間提前15分鐘至【考生報到準備處】報到(國民小學師資類科:101教室;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201教室);口試時,必須依照公布的應考時段依序應考,若未能於規定口試時間結束前到達試場者,取消其口試資格。

3.考試當日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明文件,供現場工作人員查驗身分;如有佩戴口罩者,請配合取下口罩接受查驗。

4.國民小學師資類科(A、B、C)組考生須經過2關口試,如缺考一關,則視同棄權。

5.進入考生報到準備處後,除非特別因素,不得擅自離開

6.口試即將開始時,由試務人員依序唱號,並請考生以分組方式進入口試場應試。

7.口試場內禁止攜帶行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具有計算、記憶、拍攝、錄影等功能之物品入座。個人物品及前述電子裝置請完全關機並放在試場外置物區口試期間如將前述電子裝置攜入試場或發出聲響或因而影響試場秩序之情形,將依本校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規定扣減成績

8.為避免人潮聚集,考場區域內不開放考生親友陪考

9.未進入口試名單:小教045-CDL114117、小教105-CEL114042、小教123-BDJ114012、特教12-BEL114201、特教13-CDJ114001、特教16-CCC113144,以上6位考生未於期限內繳交口試資料,依簡章規定,取消應考資格

10.簡章p.8
      三、錄取方式(摘要):
      (五)保留名額學生筆試成績未達進入口試名額之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進入口試及錄取。
      (六)進入口試名額學生,各口試評分之原始分數如有三分之一(含)以上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11.務必隨時留意師資培育中心公告,有任何問題請撥打08-7663800#22103、kkk540514@mail.nptu.edu.tw(李先生)。

12.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附件2: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口試流程】【附件3:參與口試注意事項】等附件資料。

 

 

如因逾期報名等事由,請填寫退費申請表【如附件4】,並於115年6月5日(星期五)前送至師培中心
依本校教育學程甄選要點規定,應屆畢業生已修滿主修系所畢業學分,但未通過教育學程甄選者,不得以等待參加甄選為由申請延緩畢業。
依本次甄選簡章規定,教育學程修業期程至少兩年(即四個學期,應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事實且不含寒、暑修),請考生務請格外注意自身修業年限後再行修讀。
甄選通過者,應於115學年度仍具備在校資格,否則視為放棄修讀教育學程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