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中心選課重要公告】自115學年度起,本校學生選修本中心所開課程者,皆須加收學分費,特此說明。

各位同學好:

依據本校114年11月6日第125次行政會議提案五決議及本校學雜等費收費退費要點(114.11.06)第三點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自115學年度起,本校學生選修本中心所開各類教育學程課程者皆須加收學分費,並依學士班教育學院學分費標準收取(每學分970元),特此說明。

詳細規定請參考:

1、本校第125次行政會議紀錄

https://secretary.nptu.edu.tw/p/406-1013-189171,r1421.php?Lang=zh-tw

2、本校學雜等費收費退費要點(114.11.06)

https://reg.nptu.edu.tw/var/file/66/1066/img/1690/law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