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代理抵實習】【申請繳件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偏鄉代理抵實習者

本校師資生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於偏鄉代理任教已滿三學期,欲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偏鄉任教年資抵免教育實習者,可提出教學演示之申請囉~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17:00前

 

申請資格:

  1. 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規定須於通過教師資格考試7年內)。
  2. 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代理教師。
  3. 於偏遠地區之學校任教2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3個月以上累計滿2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

 

申請資料:

  1. 填具本校任教年資抵免教育實習申請表。
  2. 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單(影本)。
  3.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4. 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影本)。
  5. 任教年資任三學期表現良好之證明文件,由其服務學校或幼兒園出具(正本)。
  6. 任教年資期間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正本)。
  7. 檢附偏遠地區學校證明(需簽章)。

請將以上表件繳至師資培育中心實習及輔導組申請,林小姐,分機:22202。

 

注意事項:

  1. 師培審查申請者資料,通過後將以電話或郵件方式聯絡申請者。

  2. 申請者須於教學演示前一個月提供代理學校之校內輔導教師及教學演示當日第三方教師資料,並由本校師培中心安排申請者指導教授,並自行與指導教授、輔導老師與第三方教師協調教學演示日期(日期協調完畢後請來信告知師培承辦人)。

  3. 申請者須自付教師交通費及教學演示費用,由師培中心計算後通知申請者至本校出納組繳費或購買郵政匯票。

  4. 自行下載附件教學演示簽到表及教學演示評量表(當天至少需要準備三張,第三方教師、輔導教師及指導教授各一張),以供教學演示當日使用。

 

 

 

 

如有疑問歡迎詢問

師培中心實輔組 林小姐

電話:08-7663800 分機22202

E-mail:kukuma@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