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合格教師證書,領取證書相關事宜如下:
◎對象:國民小學及且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組為非應屆實習學生)
(一)親領:親自領取教師證,即日起可攜帶身分證至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10樓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領取。
(二)寄回郵信封至本校者:合格證書於103年6月12日寄出,近日請多加留意。
(三)不能親自領取的同學,請依下列方式領取:
1.若委託他人代領者,請代領人附上領取委託書(如附檔),並攜帶個人證件供查核。
2.若目前不克親來領取者,可再郵寄「37元回郵信封(A4以上)」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即可轉寄教師證書。
※30件教師證明書名單如下:
國民小學 |
||||
吳○緗 |
呂○淳 |
金○芳 |
王○潤 |
|
盛○亭 |
郭○菁 |
李○倪 |
林○憲 |
|
許○媛 |
王○娟 |
郭○軒 |
|
|
羅○華 |
陳○賓 |
邱○怡 |
|
|
簡○筑 |
曾○達 |
陳○婷 |
|
|
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 |
||||
楊○涵 |
史○君 |
陳○如 |
林○賢 |
楊○伊 |
李○輝 |
蔡○萍 |
吳○澤 |
陳○君 |
魏○婷 |
許○慧 |
杜○蓉 |
徐○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