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合格教師證書,領取證書相關事宜如下:
◎對象:幼兒園類科且為應屆實習學生(實習期間102/8/1-103/1/31)
(一)親領:親自領取教師證,即日起可攜帶身分證至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10樓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領取。
(二)寄回郵信封至本校者:合格證書於103年6月4日寄出,近日請多加留意。
(三)不能親自領取的同學,請依下列方式領取:
1.若委託他人代領者,請代領人附上領取委託書(如附檔),並攜帶個人證件供查核。
2.若目前不克親來領取者,可再郵寄「37元回郵信封(A4以上)」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即可轉寄教師證書。
※44件教師證明書名單如下:
幼兒園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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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 |
林○涵 |
陳○潔 |
王○寧 |
黃○偉 |
呂○潓 |
宋○萱 |
洪○俶 |
陳○禎 |
洪○芝 |
蘇○佩 |
曾○娟 |
吳○玫 |
薛○青 |
柯○汎 |
吳○儀 |
朱○柔 |
黃○慈 |
李○薇 |
蔣○潔 |
李○嬋 |
張○楦 |
施○芳 |
賴○廷 |
殷○馨 |
劉○廷 |
吳○孝 |
許○歆 |
朱○馨 |
郭○蓁 |
鄭○蓓 |
張○漪 |
蕭○琳 |
黃○菁 |
呂○琪 |
陳○妏 |
張○綺 |
王○瑜 |
王○婷 |
梁○云 |
劉○婷 |
蘇○晴 |
吳○珊 |
簡○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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