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教檢通過同學:
一、本中心彙整相關教師證書函報至臺灣師大;視業管單位期程而定(教檢簡章預定6月30日發證),
俟教育部寄送本中心,再行公告親領或委託代領方式。
二、103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4月14日中午12時放榜(https://tqa.ntue.edu.tw/),郵寄合格教師證用,指屆時公告領證時不克前來親領者。
回郵信封範例:
第一個信封請填寫:收件人:國立屏東教育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 地址: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第二個信封務必填寫六月底前可收件地址(郵資請貼足37元於封信上)
※另附資料夾防折痕則,請再酌增郵資。
※第二個信封(回寄給自已)裝入第一個信封寄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