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參加103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之實習生,請於4月30日前將作品(含光碟)1式6份送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參加對象:1022月至7月止及1028月至1031月止參與及完成半年制教育實習;

          10271日起至103630日止參與及完成一年制教育實習

項目包含:

(一)個人獎:  

1.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擔任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實習指導教師至少三年,指導教育實習生表現卓越,經師資培育之大學推薦。  

2.教育實習輔導教師:擔任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實習輔導教師至少三年,協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輔導教育實習學生(教師)表現卓越,經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聯署推薦。  

3.教育實習學生(教師):於教育實習期間之表現卓越,且獲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及教育實習輔導教師聯署推薦。  

(二)團體獎: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獎:符合前款規定之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及教育實習學生(教師),且對教育實習三聯關係有具體貢獻、效益及特色。  

 

103年度因故將不再額外補助任何費用,請留意。 

 

請將作品一式六份,送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收件截止日:103年4月30日(星期三)

 

相關表格可至教育部網頁下載(103.2.2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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